法库传媒网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晨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凌源市安监局于8月16日起,对职责范围内产生粉尘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防爆专项大检查。
一是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二是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三是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四是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五是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