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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市场主体数增长情况喜人

来源:法库传媒网

  自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决定对工商登记制度从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等六个方面进行改革,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来,朝阳县市场主体发展迅猛,改革红利得到初步释放。

  截止2014年3月低,朝阳县市场主体数为515户,同比增长48.4%。从组织形式来看,第一季度朝阳县市场主体增长最快为企业类同比增长72%, 农村专业合作社次之为50% ,个体工商户增长较为缓慢为44.9% 。

(编辑:吴诗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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