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土地管理法》的尊严,避免农民乱建房受查处造成经济损失,朝阳县国土局采取“四严”措施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工作。
一、严格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坚持规划先行、条件审查、用地报批等相关程序,逐级把关,规范建房审批程序。
二、严格坚持“三到场”制度。坚持执行批前踏勘、批后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由所长审查把关,勘查检查人员和所长对勘查记录、检查结果永久负责。
三、严格执行业务受(办)理的相关制度。主动公开办事程序,执行限时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办理要件告知书。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范围: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占地类型或图斑;巡查、查处不到位;搭车收费或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超过业务办理时限或办理不规范;违反农民减负政策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