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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再次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陋习

来源:法库传媒网

   自去年我市发布烟花爆竹限放令以来,“禁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受传统习俗影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最近又出现反弹迹象。日前,记者获悉,我市将再次聚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多部门联手实施严管严查。

  为有效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减少城市噪声和环境污染,去年我市出台了《朝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并从去年7月30日起施行。今年1月,我市又调整了禁燃区,禁燃范围扩大到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大营子村、北山村、河南村,龙泉街道东三家村、七道泉子北村、七道泉子南村、吴家洼北村、吴家洼南村、下河首村;双塔区凌凤街道八宝村、四家子村,龙山街道中山村、哨口村、站南街道榆树林村;燕都新区二其营子村、三岔口村、新荒地村、他拉皋村、凌东村;朝阳县柳城镇郭家村、拉拉屯村。

  据了解,限放令实施8个月以来,得到大多数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但随着婚礼旺季的来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又有所抬头。针对此情况,多部门联手整治市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婚礼、庆典、商业活动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严格烟花爆竹替代品管理。凡各种庆典活动,不得使用高压气体等制造音响超标扰民,对超过市声环境功能区域规定标准的,由公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警方鼓励市民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给予200元奖励。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编辑: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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