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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住建委创新工作方式 采取监理合同备案“集体会议”

来源:法库传媒网

  近日,市住建委对在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过程中,取费率未达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开展“集体会议”。由市住建委组织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三方召开集体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集体研讨,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讲解,确保三方与会人员能够深入了解我市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确保在今后的合同备案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通过采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集体会议”的方式,目前,已有多家单位对我市监理合同备案工作机制有了更深刻了解,有效的维护了阜新市建筑监理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编辑: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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