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传媒网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晨曦)日前,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规定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地区、该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通知强调,市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