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内,如果你们全家迁入市内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土地……”
5月13日上午9点,铁岭县大甸子镇新坟村村部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生动的“乡村讲坛——农家政策篇”在这里如期开讲。近百名村民和大甸子镇政府的党员干部聚精会神地聆听着老师的讲解,并不时地记下老师讲课的内容。据大甸子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乡村讲坛”开办后,为了让课堂内容更贴近农民,通过广泛征求新坟村村民的意见,针对农民关注的土地承包政策及相关问题,邀请铁岭县委党校老师蒋秀华讲了生动的一课。“今天本来想去赶集了,来听课寻思着听听就得了。没想到还真有意外的收获,一直以来有些土地承包的问题我想找个明白人问问,这一听课竟然解开了不少心里的疑惑。”新坟村村民王胜利说。
作为“乡村讲坛”第一讲的老师,蒋秀华为了讲好这堂课,没少下功夫。她告诉记者,为农民上课要贴近他们的想法,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和事例,讲解法律问题。提前十天她就开始查阅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书籍,整理笔记,请教相关专家,做好各项备课工作。
为进一步丰富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大甸子镇于4月底开始了“乡村讲坛”的筹建工作,将新坟村等3个村选为试点村,并在村部设置了可供50余人听课的教室。在“乡村讲坛”的课程安排上,根据村民的具体需求,实行“菜单式”宣讲,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大甸子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菜单式”宣讲即针对不同村的不同情况、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向宣讲团“点单”,宣讲团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力量,突出重点内容开展宣讲活动。与此同时,为“乡村讲坛”组建的宣讲团,成员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党校老师、致富能手和普通党员、普通群众为主体,根据“忙时集结、闲时分散”的原则,让身边人讲身边事,向群众宣讲政策、农业技术、法律知识等内容,确保让听课农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