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确保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开、公平、公正地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营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对营口地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开展全程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监察局与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对我市廉租住房租住状况进行清查,及时清退违规租住廉租住房。
通知要求,由各市(县)区政府总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对已分配的廉租住房进行全面、及时清查清退,在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的廉租住房清查清退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和市住房保障办。对违规租住廉租住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市(县)区要加强清查清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该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摆在突出位置。同时,住房保障、综合执法、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工作整体推进。要注重发现清查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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