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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结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和管理

来源:法库传媒网

   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本溪交警支队溪湖交警大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预防当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严肃警风警纪,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和管理。

  一、强化教育,严守纪律。大队组织民警坚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落实警车要用于警务的要求,要求全体民警养成驾驶警车时携带警察证的良好习惯,教育全体民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非紧急警务超速行驶、乱鸣警笛警报,严禁将警用车辆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酒店、饭店以及歌舞厅等场所。同时,大队加强民警养成教育,每周三下午学习时通报警车管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促使民警形成遵守警车使用规定的自觉和习惯,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规范使用警车这根弦。

  二、狠抓规范,创新机制。一方面,为确保警车管理的规范性、长久性、有效性,大队坚持以制治警车,严格落实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规章制度,对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关于警车管理的制度、要求、通知、通报都整理归档,及时传达民警,让民警遵有制度、学有榜样。一方面,大队强化对警车的监督检查,对警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实行专项督导,并与民警谈心交流,征求基层一线警车管理工作中问题和建议,时刻提醒民警加强警车保养与维修。同时,为保证民警自身安全,大队实行每日检查、每周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警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警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率先垂范,把好源头。大队班子成员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警车管理规定,坚持做到非正式民警、非着装整齐、非带齐三证不开警车,非警务活动不开警车,为民警做出了榜样。同时,大队严格落实警车层级负责制,形成大队领导、中队长、民警的“三级负责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真正从源头上保证警车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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