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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加大“五类车辆”管控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法库传媒网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溪湖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强化措施,加大对“客运车”、“校车”、“危化车”、“摩托车”、“农用车”的管控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强化客运车安全监管。溪湖交警大队抽调专人先后深入到辖区客运单位,督促客运企业和个体私营车主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安排各中队民警到辖区重点路段设岗定点执勤,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凡是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从严处罚。

  二、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溪湖交警大队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校车进行详细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驾驶资质的驾驶人进行了清理,严禁车况不良车辆和不够驾驶资格驾驶人从事学生接送工作。同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接送学生万无一失。

  三、强化危化车安全监管。溪湖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47台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并对驾驶人、押运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检测不合格车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禁止上路营运。同时,大队完善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的交通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现场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遏制事故发生。

  四、强化摩托车安全监管。溪湖交警大队每周组织一次专项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该拘留的拘留,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五、强化农用车安全监管。为加大农用车辆管理和检查力度,溪湖交警大队通过定期或突击整顿等方式,加强农用车辆的路面管控,从严查处“三无”车辆、逾期未检验以及非法载客的农用车辆,坚决杜绝“病车”上路。

(编辑:李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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