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交警队伍形象,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溪市交警支队明山交警大队按照市局、支队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积极开展以先锋示范岗活动,进一步加强路面管理力度,净化道理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树立交通民警良好形象。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大队以努力打造峪明路小堡岗、解放路北路东芬岗岗、胜利路消防岗、二院岗及车管岗、事故处理示范岗为重点,重新对中队民警、辅警进行优化组合,确定由大队长关吉文抓好此项工作,各自分管副大队长负责本岗位的日常指导工作。通过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以干带管,中队长和岗位成员层层挂责,积极推动创建示范岗位各项工作开展。
二、明确标准,严格执行。一是岗勤执勤民警、辅警着装规范整齐,装备齐全,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手势正规,动作规范有力,语言规范、文明,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热情接待群众问讯,主动扶老携幼,助人为乐,确保岗区车辆通行畅通,遇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能够快速、有效处置。二是事故处理办案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接报警认真登记,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迅速做出相应处置。完善公开处理工作机制,公开交通事故事实、证据材料、维护群众依法享有和行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事故处理透明度。三是车宣岗位落实值日警官制度,定期深入辖区学校、企业、有车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定期总结,确保实效。大队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大队领导、中队长、民警和辅警,通过座谈形式,讲评一周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及做法,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人人为创建示范岗位献言献策,添砖加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力争使示范岗成为辖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向群众展现交警良好风采,树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四、开展评比,调动热情。为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全身投入到创建示范岗位工作中,大队以工作竞赛形式每周评出岗位优秀民警1名、辅警1名,进行内部通报表扬,按照大队考核规定进行加分,并与年终个人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开展工作竞赛,凝聚警心警力,充分发挥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涌现出了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依法严管、文明工作的突出典型,使大队创建示范岗位活动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