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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公安局高官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开展涉爆安全培训会

来源:法库传媒网

  5月15日下午,本溪县公安局高官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举办了一次涉爆单位、人员安全培训会,本溪同达铁选公司下辖四个爆破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新录用的四十余名爆破从业人员参加了这次安全培训。

  培训会上,本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喜军首先组织涉爆人员学习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知识,通报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涉枪涉爆的事件、案例,重点查找了个单位在储存发放、值守状况、使用手续、库内监控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就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资格、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了强调落实。

  针对民爆安全管理工作,高官派出所教导员刘洋要求涉爆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保管员从实际出发,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他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民爆物品管理无小事,无论是仓库负责人还是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理念牢筑心中;二是必须紧扣民爆安全管理工作的细节。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要从民爆物品管理的每个细小环节入手,无论是运输存储、还是物品出库,都必须遵循严谨规范的要求,对每个环节的具体流程进行跟踪把关,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必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在加大技防、物防的同时,要着重从人防入手,通过日常对从业人员的严格管理与培训,促使从业人员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从而有效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民爆管理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希望各涉爆单位要为涉爆工作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后顾之忧,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本溪同达铁选有限公司火工部部长张峰代表公司对公安机关送知识、送培训上门,主动为企业服务的举动表示感谢,同时也表态公司一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民爆物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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