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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教育局召开校车司机安全例会

来源:内蒙古环保厅

      法库传媒网讯(编辑/曹莉琳)2014年6月12日溪湖区教育局召开校车司机安全例会。溪湖区交警大队吴队长,王警官;区教育局安全科潘科长,托幼办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校车司机参加本次安全例会,

  会上吴队长,王警官和潘科长分别就校车的假期安全事宜和反恐工作以及恶劣天气如何应对做了重点强调:暑假来临坚决杜绝校车私自出行、旅游,出现后果自负;一旦必须出车须向交管部门申请,同意后才能出行;校车假期停运必须检查好车况后找个妥善地方进行封存;更换驾驶员手续办完后要及时办理驾驶员考核本;吴队长和潘科长反复强调两点:近期恐怖势力活动猖獗,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每天出车要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查,是否有让人动过的痕迹,做好反恐工作,确保幼儿教师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进入夏季,恶劣天气和没有预见的自然恶劣现象时常发生,如遇到雷电、大风、大雨,路经危险路段,不能抢行,急行,必须找个安全地方停下车来躲避,避过危险。并且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夏季来临,司机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免疲劳驾驶。本次例会作为本学期最后一次对校车司机安全培训的会议,会上各位负责同事针对不同关于校车的安全情况进行了详实的安排和强调,虽然假期例会停开,但是校车安全工作缺不能忽视。交管同志随时对校车进行抽检,并且各家校车做好校车档案的管理工作,如有遗漏不健全的档案要及时补充。交管部门进一步强调校车检车时间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对校车司机以及校车安全的重视就是对幼儿和学生的安全负责。校车安全牵动千家万户,成为安全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编辑:曹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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