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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专项整治全市111家水泥企业

来源:大连日报

   昨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大连市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控制水泥行业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在年内完成全市111家水泥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所有有组织排放源全面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此次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水泥制造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水泥原料矿山和散装水泥中转站,共涉及20家水泥制造企业(含粉磨站企业,部分企业含矿山开采)、85家水泥制品企业、6家水泥矿山开采企业。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市所有水泥企业要逐一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制定详细的环境整治措施,完成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任务。年底前,环保部门对各水泥企业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验收。

  环保部门将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将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纳入环境专项整治范围内的、未按相关要求公示整治方案的、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和建成后无故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水泥企业,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加大对上述企业排污费的征缴力度。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对缺乏相关手续、不能满足相关整改要求的企业,定期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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