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的这种事情真的太恐怖了,当街持刀刺死警察!发生这样的事情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假如中国的警察有美国警察的持枪、开枪权力,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辽宁男子当街刺死交警 后被狙击手击伤:
据丹东警方证实,丹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中午12时12分接到报警: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一男子对民警持刀行凶。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一民警身中数刀倒在马路中央,犯罪嫌疑人手持两把尖刀,与警方对峙。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倒制服后送往医院救治。被刺民警当场身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才军,男,1972年12月16日出生。受害民警系丹东市局交警支队事故一大队民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网友目击
“马路中间一个身高大概1.80米,偏瘦,身穿白T恤,白裤衩,白色旅游鞋,样子看上去也就不过35岁的凶手正蹲在那里,用手里的刀子切民警的脖子。
听那位大婶描述,开始凶手抓住民警连捅数刀,都是致命的,之后走进马路旁边的超市拿酒瓶砸警车,3辆警车的挡风玻璃全部破碎。
凶手还试图把一辆警车油箱打开,试图点燃,但庆幸的是他没有点燃。
大概20分钟后,警察派来了狙击手待命,双方对峙了10多分钟,一名警察跑到了国土资源局院里绕过栅栏,隔着路边的一辆警车,在栅栏里面用枪瞄准凶手,开了3枪示警,凶手并没有束手就擒。后来一位警察绕过了警车向凶手开了第1枪,又接连开了3枪,第1枪打到了凶手的肚子上,凶手抱住肚子转身,然后背后又中两枪,这时冲来了几个便衣警察,手持铁锹,把凶手制服。”
推荐阅读:美国警察从不鸣枪示警?
华商报:美国对警察的枪支配置、打几枪、向哪儿射击等等,有没有规定?
石子坚:与国内规定相比,美国警察用枪最大的特点在于,很多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枪支使用的细节做出了限制。比如,枪支由警察个人保管、何时开枪、何时停止射击、鼓励一线警员独立处理问题等。对于国内武装巡逻而言,为警察用枪立法是当务之急。
首先,美国法律规定警察不能鸣枪警告,而应直接射击。鸣枪警告属于违法,要受到严厉处分。当警察用枪对准疑犯时,就形成直接威慑,来得及的情况下可以口头警告,来不及可直接射击。国内对于鸣枪警告过去规定是必经程序,现在也有所转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