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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校车监督”常态化

来源:丹东新闻网

  凤城市教育局与凤城交警大队联合印制的校车安全监督卡和监督贴700余份。

  监督卡和监督贴上校车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严禁超速。过道、省道行驶时速一律不得超过60公里,弯道不得超过30公里,村村通道路一律不得超过40公里,弯路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员。校车不准搭乘其他成人,副驾驶座位不准坐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规定线路运行、拉私活儿。必须有随车照管员,全程照管学生上下车;严禁酒后驾驶、开车时吸烟、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闯红灯、违停违规违章行为。

  凤城市教育局公布了校车安全举报电话:8157006,8135119。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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