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传媒网讯:一惯盗结婚第三天就去砸车盗窃
2月28日凌晨,郑先生报警称,他停在路边的轿车玻璃被人砸碎,车内价值4万余元的财物被盗。两天后,嫌疑人郭某被警方抓获。3月21日,记者在市看守所见到了郭某,此时的他满脸懊悔:“我结婚没几天就进来了,真不知道那东西那么值钱……”
2月28日凌晨2时30分,郑先生将黑色尼桑轿车停在了顺城区宁远街一家牛肉面店门前,锁上车门后步入牛肉面店用餐。
郑先生离开不到10分钟,一个身穿大衣的人出现在尼桑车附近,他的脸蒙着面罩,手里拿着手电筒,朝车内查看。
看了一会儿后,这个身穿大衣的人关掉了手电筒,转身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大众牌轿车,驾车离去。大约过了七八分钟后,黑色大众车再次返回,这个人下了车后拿出了一个类似螺丝刀样的小东西,在尼桑车的左侧后座车玻璃上敲了几下,车玻璃被砸碎,这个人快速钻进车内。当他从车内钻出时,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皮包,随即快速离开。
不久,郑先生吃完饭返回,发现放在车后座上的皮包被盗,包内有价值4万多元的物品和现金。随后,郑先生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责任区二中队的民警范辞涵等人立即投入了案件的侦破,他们经过查看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摄像,最终锁定了那辆黑色大众车以及那位身穿大衣的人,并在交警等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将郭某列为了侦查对象。
3月2日,范辞涵和其他民警在将军三街附近找到了那辆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黑色大众轿车,并在6个多小时的蹲守后,将郭某“请”到了审讯室。
此后,范辞涵又在监控录像的“引导”下,将郭某盗窃后丢弃在居民区内的皮包找了回来。面对警方大量的证据和监控录像中自己的身影,郭某在狡辩了七八个小时后,终于交代了自己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
此前,郭某曾因为同类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分别在我市和葫芦岛市先后作案4起。
在看守所内,面对记者的提问,郭某很懊悔。他告诉记者,他2月26日结的婚,2月28日作案时开的是媳妇的车。郭某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咋地了,鬼迷心窍似的,这下被抓了,一个好好的家被我毁了。”
3月21日下午,郑先生将写有“破案神速、雷霆出击”字样的锦旗送到顺城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