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半年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已经打响,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整治任务,还会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监察、检查、督办的力度。
认真落实网格监察责任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及时交办的原则履行监察职能。将监察的辖区划分为单元网格,将任务分类细化,层层分解,明确每个网格的监察任务及标准,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区的市容环境整治监察到位,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三级责任体系。重点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划定责任区域督促检查机制,各支队班子跟踪监察机制和大队干部每日在岗巡查督办机制,确保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对监察不到位、动态信息掌握不详实、跟踪督办不落实等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