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现将201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照此执行,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现将201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照此执行,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