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导航

松山新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法库传媒网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松山新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周例会集中学习、讲解政策的变动情况,进一步传达了省、市对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各科室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优惠政策,明确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税收宣传月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税政辅导,推送微信公众信息,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告、业务咨询,深入企业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形式,向纳税人广泛进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受理咨询和答复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三是做好纳税辅导。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加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小微企业纳税辅导,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及时备案登记,积极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能。

(编辑:佚名)
分享到:
回到顶部  
首页 资讯 社会 辽宁 文体 评论 大连 科技 民生 沈阳
电脑版 客户端

Copyright © 2014 m.fakutown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