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4日,男子林某在西樵某酒店上班期间突然被女同事李珊打伤头部。林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时间被人打伤的,于是以“工伤”为由,要求酒店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在上班时间被同事打伤是工伤吗?林某向谁讨要赔偿医疗费用才符合法律法规呢?
案件回放酒楼仓库与前女友发生争执
林某是西樵某酒店的部长,案发当日,他正单独一人在酒楼的仓库里检查食材,突然,同事李某走进仓库质问他:“你什么时候还钱给我?”
原来,林某和李某曾经是情侣,恋爱期间,林某曾因家中有急事,向女友借了一笔钱,但两人分手后,这笔钱一直没有还。李某于是认为林某是欺骗感情和金钱的骗子,决定趁着对方单独工作的机会,去把钱追回来。
两人争执了一阵后,仓库突然传出一声惨叫,周围的员工跑过去一看,只见林某捂着头痛苦地坐在地上。原来李某无法忍受林某长期欠债不还,抡起木棍就往他的头部打。
酒楼负责人得知情况后,马上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将李某带回派出所,而林某则被送到医院治疗。
事后,林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期间被打伤的,属于工伤,要求酒楼赔偿医药费等。而酒楼负责人则认为林某受伤是因为私人恩怨,与酒楼无关,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上班时被同事打了算工伤吗?律师点评受伤原因是私事不属工伤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淑贞分析,林某受伤时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受伤原因是私事,而非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原因,因此不属于工伤。按照法律,林某可通过民事调解和诉讼向李某追讨赔偿。
因工作原因被同事打伤就属于工伤范畴了吗?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都属于工伤,但是你说的情况你得证明是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履行工作指责导致受伤,这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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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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