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初步侦查发现邱某当时可能的确存在视线盲区,尚有待开展现场模拟测试进一步锁定证据;但施工现场无任何警示标语标牌,邱某未经过相关培训、没有相关作业资质,且沈、邱未严格查看实地情况。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沈、邱二人在事发当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有地没地,为何要打“擦边球”?
“如果死者不是阻工,为何会走到推土机前?”网友的疑问,正是此次事件中最难解的谜。
记者采访发现,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目击村民,在事发之前其实谁都没留意到周光连在哪儿、在做什么。罗忠成说,自家的粪桶还留在地里,母亲可能一直在地里劳动。也有部分村民推测周光连还是为了护地,因修路要占周光连的地,她还没签字同意,但施工渣土其实已经落在她的地里。
可长宁县通过微博对外发布的通报中却说,“该路段用地红线内,只涉及周某某户一机井,并已按本户意愿安通自来水”。这与村民的说法矛盾。
记者多方采访后了解到,原来这是当地在通报中打了“擦边球”:周光连有两个儿子,她的户口随了小儿子罗忠祥,罗忠祥家的情况确如通报中所说那样;但大儿子罗忠成家在用地红线内共有4块地,总面积达2.459亩,因罗忠成常年在广东务工,这些地平日里实际由周光连在耕种。事发当天,周光连护的也是这些地。
同时,记者还得知,修路用地涉及永利村72户,目前尚有包括罗忠成在内的8户村民没有签字同意,主要分歧是村民认为补偿太少。但在11月下旬,永利村6组路段就已启动施工。
“为啥补偿协议未全签、补偿款未全发放,就急于施工?”网民“半拉酸丁儿”对此提出质疑。然而,在交通部门和镇、村干部看来,多数人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启动施工,许多工程实际也是这样操作的。
施工启动后,没签字的村民很担心自己“被同意”,于是向镇、村干部表示反对,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
“ 你们村民随便咋个去阻拦,你们是阻拦不住的。这就是镇长、副镇长说的话。”村民史昌荣告诉记者。
每亩只赔2000元合理吗?
此次事件中,网民关注的焦点还有土地补偿问题:当地老百姓反映这次修路占地只有每亩2000元的青苗损失补偿,没有征地补偿。还有网友发现,当地几年前征地修高速公路,每亩土地补偿了3万元。
对此,长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解释,这是由于高速公路征地与农村道路占地,从土地用途相关制度上来说有着根本区别。
他介绍,修建古下公路,一方面是要拓宽一些已有的老旧农村公路,还要为一些没有通车公路的村组新建道路。一直以来,这个项目都是按农村道路报批、立项的,路面宽度、路基宽度等指标也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对农村道路的认定标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道路用地从分类上来说仍然是农用地,而非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征收这个环节,因此也没有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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