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英雄出少年,不知道来形容这件事情合不合适?下面这位90后女孩可不得了,自己成为了贩毒毒枭,年纪轻轻的走上了这条路,真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啊!
6月25日上午,市南法院对9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张志飞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 ,截至6月,市南法院今年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约450克,83人因此获刑 。
90后女孩涉嫌贩毒大案
6月25日上午,9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记者从法庭了解到 ,1993年出生的刘莹于2014年2月3日,在通山路3号住处内通过互联网与涉毒人员李飞(已判刑)商定,以7500元价格卖给李飞1盎司冰毒。随后,刘莹指使1994年出生的占得伟到通山路1号附近与李飞进行交易,占得伟携带23.4克毒品到达约定地点后即被守候的民警抓获,毒品被缴获。占得伟当即供出系受到刘莹指使,并带领民警返回通山路3号协助指认并抓获刘莹。从刘莹住处又缴获毒品75.5克,后经检验,从上述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刘莹贩卖甲基苯丙胺,计98.9克,被告人占得伟贩卖甲基苯丙胺计23.4克,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经法院审理,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莹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占得伟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占得伟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刘莹,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判决被告人刘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被告人占得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9起毒品案,12人均获刑
被告人张志飞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在鞍山一路黄金岁月大厦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马某出售冰毒34克,获取毒资12200元;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李某某出售冰毒计3克,获取毒资1800元;2014年 1月16日晚,当被告人张志飞欲再次向马某、李某某出售冰毒时,被当场抓获,从其住处缴获疑似毒品一宗,称重20.6克,经鉴定,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被告人张志飞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57.6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志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另外,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巍森、郑涛、李珊、董斌、郑昭君5人先后多次将冰毒贩卖给他人;被告人李志在延安三路234号住处,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查获,当场缴获冰毒19.4克;被告人刘瑞华3次容留姜某某在杭州路197号住处吸食冰毒;被告人宋福常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分别在深圳路222号和于哥庄村气象局工地等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告人杨志勇在新安路5号住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贩卖冰毒共4.9克和其他少量毒品。
法院认为,12名被告人均违犯刑法,其中被告人张志飞等8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志非法持有毒品,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刘瑞华、宋福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志勇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贩卖冰毒和其他少量毒品,行为又构成贩卖毒品罪。
市南半年受理80件毒品案
市南法院本次集中公开宣判的9起毒品案件中,有两名女性,两名“90后”。涉毒人群有朝着女性化、低龄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冰毒等一些新型毒品出现,很多年轻人禁不住诱惑,出入娱乐场所沾了毒。
“从近期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来,毒品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全年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0起,占10.7%,而从今年来看,截止到 2014年6月,受理80件毒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1.7%。可以看出,毒品犯罪呈现高发势态。”市南法院副院长刘北勇介绍,截至目前,市南法院今年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约450克,83人因此获刑。
刘北勇表示,毒品犯罪已经进一步呈现年轻化的发展趋势,市南法院将继续坚持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并结合集中宣判、组织旁听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毒品对个人 、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危害。记者 许乃丹
■记者对话
“15年的时间会很长很长”
21岁“大姐大”指挥20岁“小弟”贩毒,虽然与“毒”字沾边刑罚很重,可1993年出生的女孩刘莹还是走上了这条路。25日,记者与刘莹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怎么走上贩毒这条路的?
刘莹:男朋友贩毒,他带着我一起干,周围很多朋友也贩毒,我也很好奇,爱玩没考虑太多。
记者:你自己吸毒吗?
刘莹:我不吸毒,我只把毒品卖给别人。
记者:你自己贩卖了98.9克,判了15年,对这些数字有概念吗?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