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多年前犯了错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还不思悔改!下场肯定是自吞恶果,相信这名男子现在终于明白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道理了!10年的追逃,希望这5年的刑期可以让这名女孩心思舒服一些!
25岁男子强奸初中女生10年后落网:
家住延庆的刘军曼(化名)2000年将一名初三女生强奸并侥幸逃脱。9年后,刘军曼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在延庆拘留所,刘军曼在接受例行血检时,暴露了色狼身份。昨天,延庆检察院披露,刘军曼因犯强奸罪获刑5年。
2000年4月11日晚上,刘军曼将一名放学回家的初三女学生劫持,并在田地里将这名女学生强奸。事后,刘军曼逃走。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从受害人的衣服上提取到了嫌疑人的体液。
2007年3月,刘军曼因寻衅滋事被延庆警方行政拘留,并进行了例行血检。事后,警方通过DNA比对,发现刘军曼可能还涉嫌一起强奸案。2009年8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验证了这一结果。
刘军曼自恃未被抓到现行,无论是公安局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还是法院审判阶段,都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但凭借当年提取的物证,刘军曼还是被送进监狱。近日,延庆法院认定刘军曼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通俗的来讲,就是犯了法可以追究你责任的时间,如果超出这个时间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刑事案件,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