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出厂价格只有几块钱的药经过这一系列的加价,到患者手里已经是几十块上百块了。但这些加价中的大头肥了层层代理商,肥了医疗系统的官僚腐败和医院员工的集体灰色收入,肥了有处方权的医师,却没形成多少医院的实际利润,也就没多少转化成医院的再投入,从而导致了医疗投入靠国家,获取暴利归个人的恶性循环。一名公立医院的主治医师,每月从药品推销员手中获取的回扣到底有多少?一个医生,一天要看多少病人,开多少药,拿多少回扣,这个帐,相信是人都会算。网上传闻某省立医院骨科主治大夫一年光药品回扣就是1000多万,这绝不会是空穴来风,这么“丰厚”的回扣是哪里来的?很显然。是药品经销过程中通过投机倒把在消费者身上扒皮扒来的。
投机倒把对经济生活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即使是高度市场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这种行为也是通过反垄断等措施来加以限制的。我国在这方面曾做得有点过,凡流通领域内的加价行为都被视为投机倒把而予以打击,结果因统得过死而限制了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承认了流通加价的合法性,从而促使商品流通蓬勃发展,但很显然,并不因此投机倒把就合法了,商品价格出现反常异动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物价局就该出面干涉,对满天要价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解决流通领域投机倒把行为并非登天难事,只要规定任何一件产品都必须向社会公布出厂价格即可。民用产品在流通领域加价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比如20%],凡超过这个幅度的加价就可被视为投机倒把,按章处罚就行了。可这样的事到了现实中为何变得异常复杂呢?一位经销商跟我说过,你不能以商品的出厂价来核算我们的成本,还应加上在流通环节给相关管理部门的送请。具体哪些部门老百姓心里都清楚,有位开发商曾叹苦,造一栋房子,花出去的白条比造价还高,我不提高房价,喝西北风啊?原来,商品的价格形成因素已不仅仅是流通利润加流转成本加出厂价格,还多出了一个腐败成本,对于某些商品来说,如商品房,其腐败成本远远超出商品的一般成本,在这种状态下,即使卖得再贵,也再没管理部门来管投机倒把了。
由此可见,医疗管理系统的腐败和药品流通体系的黑暗暴利才是导致药价畸高的关键原因,也是导致“医闹”频繁发生的根源,卫生管理部门没有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勇气,却把解决“医闹”的希望寄托在公安进驻医院上,是典型的无赖无能加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