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合停:已移交司法机关
张合停,为让张莹莹冒名顶替上学,伪造档案材料,且在调查中故意隐瞒实情,包庇妻侄,谎称此事为张莹莹舅舅王某某所为,转移调查视线,干扰调查。对此,张合停应负直接责任。对其涉嫌违法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许忠臣:行政记大过
许忠臣,2003年作为沈丘县二高校长,对本校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在录取通知书发放管理工作中不规范。对此,许忠臣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夏百顺:行政记过
夏百顺,2003年作为沈丘县招生办负责当年高招工作人员,在高考学生档案领取、发放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此,夏百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秦淼:党内严重警告
秦淼,2003年作为王娜娜高考录取通知书收件人,未履职尽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王娜娜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流失。对此,秦淼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素华:行政警告
王素华,2003年作为沈丘县二高收发员,未履职尽责,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王娜娜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流失。对此,王素华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郭爱华:行政记过
郭爱华,2004年作为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户籍警,在张莹莹变更户籍姓名时,未严格审核把关,导致张莹莹冒名顶替王娜娜上学后变更姓名。对此,郭爱华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潘子建:行政警告
潘子建,2004年作为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张莹莹变更姓名为王娜娜。对此,潘子建应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侯长建:诫勉谈话
侯长建,2004年作为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未严格审查把关,便签字同意变更户籍信息,致使张莹莹变更姓名为王娜娜。对此,侯长建应负领导责任,周口市公安局给予其诫勉谈话。
●周文一:党内警告
周文一,2003年作为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临时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疏于管理,对录取学生档案的交接、登记管理无记录,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严重失职。对此,周文一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武朝明:党内严重警告
武朝明,2003年作为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临时负责人,对档案保管工作疏于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学生档案交接等事项无记录、无台账,工作严重失职。对此,武朝明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杜纪格:党内警告
杜纪格,2003年作为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未能严格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导致张莹莹持王娜娜录取通知书报到上学而未能发现。对此,杜纪格应负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