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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目睹2岁女儿死亡全过程,抑郁症杀人真的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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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免除刑事责任能力”之后,政府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强制医疗——一则防止再犯罪,保护公共安全;二则为精神障碍犯罪者提供医疗也是可能必要的救助。但公安部门通常选择把犯罪人送回家,要求家庭监管。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者,家庭也很难监管,于是不可避免地再次肇事肇祸。

  再者,与美国不同,我国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缺乏系统的救助措施。对于受害人和公众而言,大家看到的现象就是这样的——某人杀人伤人后,公安说他/她有精神病,经医生鉴定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不起诉,把他/她送回家;受害人和家属却得不到救助,白白受害,只能哭天抢地,自认倒霉。
母亲目睹2岁女儿死亡全过程,抑郁症杀人真的不犯法吗?
 
  公众把这些现象归纳在一起,便得出“精神病杀人不犯法”的结论。但法律本意其实并非如此。
 
  今年1月1日起,《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开始实行,里面增加一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自此,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判决了多起强制医疗案件,公众恐惧的“精神病人杀人被放回家”的情况已经大大减少。不过对受害人实施救助的机制还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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