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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家门口遇害,未成年人杀人不判死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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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一些小孩子简直太可怕了,不知道这些孩子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小小的年纪居然就干出了这种可怕的事情!真的太可怕了,有时候真的在考虑,这样的孩子假如不判刑,日后会成长成为什么样的人?

  8岁女孩家门口遇害:
 
  8月23日,河南新蔡县8岁女童走失,家长曾发动全村人展开寻找。8月25日上午,噩耗传来:孩子已经遇害!办案民警称,当天,8岁的小敏到同伴家里玩,被同伴的哥哥加害致死,杀害小敏的嫌疑人今年14岁,两家仅相距100多米。
8岁女孩家门口遇害,未成年人杀人不判死刑合理吗?
 
  事情发生在新蔡县余店镇大王村。8月23日中午,小敏(化名)的妈妈,像往常一样在家里午睡,8岁的女儿小敏和儿子在家看电视。
 
  等小敏的妈妈午睡醒来,发现女儿不在家,于是就去周围邻居家问了一遍,可始终没有发现孩子的踪影。
 
  找不到女儿,小敏妈妈想起了经常和女儿一块玩耍的小伙伴,于是就到其家中寻找。
8岁女孩家门口遇害,未成年人杀人不判死刑合理吗?
 
  从中午1点一直到下午5点,小敏妈妈始终没有找到女儿,第二天中午,却传来噩耗!
 
  听到女儿被害的消息,小敏妈妈当场晕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已经被人拉回了家里。
 
  活泼可爱的女儿就这么没了,犹如晴天霹雳,让人难以接受!
 
  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小敏的父母还是不愿相信年仅8岁的女儿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办案民警称:当天,8岁的小敏到同伴家里玩,被同伴的哥哥加害致死,杀害小敏的嫌疑人今年14岁,两家仅相距100多米。
8岁女孩家门口遇害,未成年人杀人不判死刑合理吗?
 
  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告诉记者,当天他吃过午饭后去给爱人看病,直到警察过来,他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因为学习不好,两年前便退学在家,平常喜欢一个人在楼上待着,也很少跟外界接触,谁也没想到,他竟然能把小敏杀害。

  未成年人杀人不判死刑合理吗?
 
  从刑法的角度来讲,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规定责任能力是为了什么?为了能把心智不健全、分辨控制不了自己行为,与认识不到自己行为会引起多严重的后果的人们区分出来。这些人客观上犯罪了,也是无责的,所谓不知者无罪。举个极端的例子,小区门口有一个弱智,每天见到你向你扔纸团,你除了把纸团扔回去无可奈何,因为人家是弱智嘛。而未成年人也是同理。
 
  当然,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有不同程度的认知能力,实质上对应了不同程度的行为能力,但是每个个体都有差异,法律难以去界定也不应去确定不同年龄群具体可以有哪些认知,只能做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就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
 
  刑法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放火,投毒等8项非常恶劣的行为,十四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既然十四岁故意杀人要负刑责,那十三岁要不要负?十二岁?甚至八岁的孩子故意掐死一岁的婴儿要不要负刑事责任?这里有一个模糊不清的认识程度问题。现实情况千变万化,而法律是必须要求明确化的。
 
  个人认为,就算个别案件的小凶手十恶不赦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现在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依然是大体符合社会发展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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