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井为什么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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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井电影原型人物案件:
《盲井》这部影片是根据刘庆邦的小说《神木》改编的,由李杨指导,王宝强、李易祥、王双宝等人主演。
其原型是1998年潘申宝,余贵银团伙伪造矿难杀人诈赔,共致死52人。
影片的故事情节比较简单,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煤矿的故事,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他们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他们一次次得手,金钱似乎已经让两人丧尽了天良……但在王宝强饰演的小男孩成为他们的目标之后,其中一个谋杀者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在施害与保护的道义之间犹豫。
如果只是觉得这部影片反应了煤矿工的艰苦生活,那么肯定不是李杨的初衷,我觉得李杨想要通过煤矿工挖掘人在贫穷面前人性的道德底线,以及由此来旁推侧隐整个社会黑暗的一面——人性与社会的“盲井”。我想用“可怕、可怜、可叹”三个词来总结我的观后感。
当我看到被骗的矿工被另两个矿工骗子用镐头残害在矿井底下的时候,心被第一次震撼了一下。因为整个过程被导演处理的太自然,没有情节铺垫,也没有音乐的暗示,杀人变得太现实,因此太可怕。当假装自然坍塌事故而死人,跟矿长敲诈抚恤金的时候,死人在煤矿成了一件买卖的商品,而且是一件只值3万元的物品!难道中国的每个煤矿为了保住自然事故不外泄,用钱收买矿工在死亡证明书上证明死亡与矿区无关?而矿工为了挣一份工资救济家庭贫困把生命当做赌注,却在证明书上签字?矿工为了挣脱贫困表现出的举动让我感到可怕,而矿长操作此事的泰然处之也着实让我感到可怕。更加可怕的事是当矿长说出“这些货(政府官员)一来,不拿个十万二十万的准打发不走!”现实的官商勾结!可怕远还没有到此结束,当两个矿工骗子拿了抚恤金从一个煤矿出来转展另一个煤矿的时候,那种拿贫困来谋取钱财的杀人事件也将继续延续。
当王宝强饰演的16岁男孩为了替妹妹交学费,而自己辍学外出打工出现在影片里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孩子太可怜了,正当花样年华时,确为了生计不得苟延残喘。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类似小男孩的人每年估计得有很多,他们也都成为了中国数亿农民工大军中的一员。更可怜的是小男孩也成为了那两个矿工骗子的目标对象。
影片结尾的一个镜头中,小男孩在火葬场为他的“二叔”和他“二叔的朋友”焚烧骨灰,镜头从小男孩的中景拉至烟囱的远景,观者与小男孩同样,看到股股的黑烟冒向天空,最后消失殆尽。显然,全片的最后这个镜头,带有着强烈的导演主观情愿性。我无意去分析这个镜头所指的含义,因为任何一个观者均会在心中产生自己的观点。我举这个镜头的例子只是想说明,导演在这里所加入的个人情感的表达是成功的,因为他是含蓄的,这个点可以被黑暗中观看此片的许多观众,解读出许多含义。
影片在一开场的没几分钟的时候,导演便表达自己的价值与意识判断。例如在开头第一处煤矿,那个被两位主角欺骗的男子遇害之后,矿主得知消息后与他的参谋商量对策时,对话中过于直白的出现了诸如“要不叫那个公安局长来吧?”、“妈的,叫他来,真要叫他来还不得花个十几、二十万啊?”……例如此类的对话,在影片中还出现了诸如“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死了不就白死了,开煤矿的哪有不死人的啊?”等等,当然还有那首在歌厅中被改唱的“社会主义好……”的歌。不错,这种形式的出现,确实能够令观者产生巨大的震动。
对于《盲井》这样一部电影,为了真实的反映某种国民状态,显然导演附注于之上的情感表达是必要的,暂且不论其成功与失败,这类情感表达决不是创作者的冷静可以磨灭掉的。艺术往往会被附着着创作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并且这价值判断也会随着艺术作品的诞生,而永不磨灭。值得我们欣慰的是,李杨导演对于这部影片所要表现的主题的个人判断,是积极而乐观的,这从结尾便可看出。我个人以为,艺术作品所附着的创作者的价值判断与情感,积极与乐观总比颓废与悲观来的好。这无论于创作者自身还是作为接受者的我们,都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儿。或许《盲井》的真正价值,也正在于此……
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一个是形象的,一个是抽象的。不同的导演,面对同一本小说,他脑海中产生的影像是决然不同的,要记住,导演首先也是读者,进而其拍摄出来的成片也是决然不同的。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单似乎没那么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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