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被挖这件事放在谁身上也忍不了,但是法律对于祖坟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相关规定!毕竟祖坟的认定也算是一个难点,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搜集了一些资料,大家假如在遇见这种窝心事的话,可以当做参考来看一下!
祖坟被挖的法律规定:
一、民事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近亲属要求精神赔偿得到法庭支持的案例已经很多。同时,侵权人有责任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构成侮辱尸体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请注意:以上第二、第三所述的情形下,被治安管理处罚或刑罚处罚时,并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侵权责任。
祖坟被挖最多赔多少钱?
关于赔偿问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这个案例:
祖坟被人恶意损坏,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两兄弟在建祖坟时与同村居民发生纠纷,事后,这兄弟俩竟毁坏了对方的祖坟,结果被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一审后,法官判定涉案两兄弟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000元,其中包括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梅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毁人祖坟被索高额赔偿
李某金、李某奇兄弟和李某海、李某友兄弟都是梅州丰顺县某村村民。据李某金、李某奇诉称,2014年4月,李某海、李某友兄弟擅自在其宅基地上动工兴建坟墓,村委和镇政府得知后及时制止,并向李某海、李某友兄弟发出了停工通知书。
不料,同年6月28日,李某海、李某友兄弟却罔顾禁令,再次在涉案宅基地上施工建坟,为此与前往制止施工的李某金、李某奇家人发生争执。争吵后,李某海、李某友兄弟就开始刻意寻找李某金、李某奇在20多年前为纪念父亲而修建的祖坟,找到后就将坟墓挖了。
李某金、李某奇认为,李某海、李某友兄弟的行为使他们的情感遭受重大伤害,为此,要求法院判令李某海、李某友兄弟连带赔偿坟墓重建费用5万元、误工费及交通费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等。
法院一共判赔六千元
面对控诉,李某海、李某友兄弟辩称,其家祖坟已存在140多年,因年久失修,家族决定进行修缮。然而,李某金、李某奇得知后到现场干扰施工,并进行破坏。同年6月28日,他们继续动工修缮祖坟,李某金、李某奇却指使其家人继续干扰并破坏,导致其祖宗遗骸无法得到安置。他们一时冲动,才将对方祖坟的石碑掀翻,并没有造成多大损失,而且李某金、李某奇一再干扰他们修缮自家祖坟,过错在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海、李某友兄弟挖坏李某金、李某奇家的祖坟,构成对李某金、李某奇财产权的侵害。同时,侵犯坟墓的行为也间接侵犯了死者的遗体、遗骨,侵害了我国民族传统意识中死者的尊严和安宁,导致死者近亲属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为此,李某金、李某奇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因此,法院酌定李某海、李某友兄弟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同时判处坟墓修缮费用4000元。宣判后,李某金、李某奇不服,提起上诉。梅州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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