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都可视为犯罪行为!
军人和干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触犯了法律理应判刑!
中共中央下达了打击残害知青份子的正式文件。
◇色狼们一个个低头伏法
被周恩来骂为不是共产党的那个人正是本文第二节所描绘的色狼连长,他被列入第一批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名单之中。他叫张国良。与他一同执行死刑的还有某师独立营营长贾小山。这个一九四二年参加革命的现役军人曾向全营知青宣布:“晚上八点以后谁也不准出来瞎逛,否则就是不好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而他坐着全营唯一一辆北京吉普车,不分黑天白天,在全营各个连队乱串,看上漂亮女知青就利用职权搞到手。他在公路上开车,碰到教导员搭车却不停下。这个恶霸式的人物直到听见宣判他死刑的判决书,才明白革命资历和绿军装也救不了他了,不觉瘫倒在地。
而后,凡是被揭出了与女知青发生过关系的非知青人员,一律判刑或给予处份,这是在一个极端的年代所必然采取的极端方式。
定案方式也并不复杂,只要调查组看到揭发材料,到被奸污的女知青那里进行了解,女知青点头承认,男当事人便可以被拘捕了。
开始,还要对女知青进行妇科检查,后来传下来一条指示:对女知青进行妇科检查也是一种变相迫害。就把这条手续也省略了。
那个捉住指导员的副连长被平反了,而那位指导员因携带女知青越境逃亡缅甸被军事法庭判了无期徒刑。
那个被女知青腐蚀了的作战参谋也在这场打击运动中旧事重提,判了一年徒刑了事。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六团共二百余名现役军人,先后判刑及处份的三十余人。
揭露出来的奸污女知青的手段之恶劣,也令人发指。
被奸污的女知青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有的留下妇女病,有的终身不育,有的成了色情狂,有的成了性冷淡……所有被奸污过的女知青心灵上都会一辈子有一块无法痊愈的伤痕。
这些账仅仅记在那些色狼身上吗?难道没有其他的责任者吗?
日军占领南京时奸污了两万名妇女,成为震惊世界的惨案!
而数万女知青惨遭奸污,不应该让历史和人类记住这悲剧吗?
当时为了使那些已经被众人知道的被奸污过的女知青们不因屈辱而难以生活,上面又下了一道命令:可以让她们在全师范围内自由调动。但是,调动的结果也并不佳,因为凡是单位新来一个女知青,大家立刻就明白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无论是被奸污还是与人乱搞,吃亏的都是女知青!
那些由农村上大学、提干、入党的女知青们,不管她们如何清白,也会被人联想到是付出代价换来的,尤其比较漂亮的女知青。
其实贞操并不值钱,关键在于失去贞操时得到的是不是爱!
一切都成为历史了,历史更有必要为后人所知。
知青下乡是为了什么目的?
在中国知识青年指从1950年开始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为止自愿或被迫从城市下放到农村或兵团务农的年轻人,这些人中大多数人实际上只获得初中或高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解决城市中的就业问题,从50年代中开始就组织将城市中的年轻人移居到农村,尤其是边远的农村地区建立农场。早在1953年《人民日报》就发表社论《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55年毛泽东提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成为后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口号。从这一年开始共青团开始组织农场,鼓励和组织年轻人参加垦荒运动。当时,美术家朱宣咸1958年创作的作品《知识青年出工去》,就非常典型生动地记录了北大荒农垦在那个特定时代知识青年的画面。1962年开始有人提出要将上山下乡运动全国化地组织起来,1964年,中共中央为此特别设立了一个领导小组。
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高考停止,到1968年为止许多中学毕业生既无法进入大学,又无法被安排工作,此外66至68年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使得中共领导机构意识到他们需要寻找一个办法将这批年轻人安置下来,以免情况失去控制。1968年12月22日毛泽东授意《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文章,其中引用了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1969年许多年轻人因此下乡去农村。全国也开始有组织地将中学毕业生分配到农村去。从1971年开始,知识青年在农村的许多问题开始不断暴露出来,同时中共开始在城市中将部分工作分配给下放的知识青年。不过这样回到城市中的知识青年大多数是通过关系得到回城的机会的。到1976年连毛泽东也感觉到知识青年问题的严重性并决定对这个问题重新做考虑。但到这时为止每年依然有上百万知识青年被分配上山下乡。毛泽东的逝世使知识青年问题暂时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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