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见没见过带着脚镣的嫌犯,小编在医院的时候也曾遇见过,看到这些犯人拖着沉重的脚镣,那时候你才能知道自由到底是多么的重要!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说说嫌犯戴脚镣的这件事情!
啥样的犯罪嫌疑人会戴脚镣?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文号:公通字[1991]38号,发文单位:公安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犯,可以使用戒具:
( 一 ) 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 二 ) 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或已发生这类行为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 三 ) 严重闹监,非使用戒具不足以制止的;
( 四 ) 被押解、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需要戴戒具的。
三、使用戒具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在紧急情况下看守人员可以先行使用戒具,然后报告所长。
四、给人犯戴戒具时应当松紧适度,既要保证安全,又要避免致伤、致残人犯。严格禁止给人犯戴双铐、背铐、双镣。
五、戴手铐、脚镣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天 ( 已判处死刑的除外 ) .特殊情况下,经主管公安处、局长批准,戴戒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看守所干警要加强对戴戒具的人犯的教育,在其危险性消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戒具。
罪犯在医院体检为什么要戴脚镣?
来看看警察蜀黍是怎么说的吧!
作为一名看守所民警,带嫌疑人看病是经常的事情。看病必备手铐,脚镣,囚服。但是也没碰到被围观的场面。先说几点我觉得大家常见的误解吧,首先嫌疑人觉得看病丢人的很少,能出来看病她们可高兴了你造吗?每天窝在几平米大的房子里,出来简直算郊游。还不是什么病都能出来看,有好多人装疯卖傻就是为了出来溜一圈,后来不得已我们规定检查后医生确认没大病,检查费自付,而且要带戒具处罚,就这样也拦不住她们。当然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是一般人想不到的,大家可能更关注的就是嫌疑人的人权啊,人性化管理啊,可是你们也要知道,他们是因为侵犯了别人的正当权益进来的,虽然现在是嫌疑人,但基本最后都转正成罪犯了,很少冤假错案,所以她们是“坏人”啊!不防着不行啊!不带戒具跑了算怎么回事?伤害了无辜怎么办?其次,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不得会见家属,看病这种事情就是见家属最好的机会,我们这是小地方,经常看病中就被认出来“这不是你们村那谁嘛”,这时就得提高警惕了,不一会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就踩着风火轮来了!我们恨不得给她们全带上头套!最后再补充一句,嫌疑人有很多她们自己的窍门,比如给脚镣和手铐上用袜子或者线裤圈裹起来,带着就不疼了!还有一点,脚镣带上是不影响穿脱裤子的!手铐带着会穿不上衣服,但手铐都带不久,脚镣只有死刑犯才会一直带,带的时间长了我看着她们也挺习惯,没那么多幻想出来的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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