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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怎么办?快递物品出现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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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怎么办?快递物品出现问题怎么办?

  下面还是让我们还是通过案例来了解:

  国家邮政局2016年6月发布的《2015年快递市场监管报告》显示,快递日均服务人次超过1.1亿,相当于每天10个人中就有1人使用快递。与此同时,近年来,快递申诉率也在逐年上升,在2015年消费者的申诉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延误”、“丢失短少”、“损毁”、“违规收费”等几方面。

  案例1 寄8箱水果只收到1箱7箱一直“在路上”

  9月1日,周至县哑柏镇果农宋师傅托家人到镇上的周至县邮政局代办点,通过EMS向河北省沧州市的客户寄了8箱猕猴桃,没想到20多天过去了,客户只收到1箱水果,剩下的7箱仍然“在路上”。

  “9月7日我接到客户电话,问为啥8箱水果只到了1箱。”宋师傅说,他随即拨打了EMS客服电话询问,“客服说,快递还在石家庄中转,让我等等。”可等了十多天,客户还是没收到水果。9月20日,宋师傅接到邮局代办点赵姓工作人员电话,“她告诉我水果八成坏了,说邮局随后会给我赔偿。”这一结果让宋师傅很恼火,“这不是赔偿的问题,你既然接了件,就有责任把水果尽快送到,客户没有如数收到水果,这直接影响我的生意信誉!”

  9月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邮局赵姓工作人员,据她介绍,像宋师傅这样的水果积压件并不是个例,“目前都有上千件了吧,因为水果集中上市,果农向外地寄件也很集中,水果在派送中本来就容易磕碰,再加上件数太多,根本来不及派送。”

  针对赔偿问题,该赵姓工作人员称,因为问题件数目较大,目前邮局方面正在研究赔偿标准,“等标准下来,寄件人只要提供寄件单据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就能拿到赔偿。”

  相关规定 投递超时 可视为丢失要求赔偿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解释,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快递服务时限指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开始,到第一次投递的时间间隔。

  《规定》中还明确,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的彻底延误时限, 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超过时间的,顾客就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快递公司予以相应赔偿。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其应当在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索赔申告。赔偿的原则为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以网购举例,如果是买家支付的运费,如发生延误情况,按规定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运费;如果是卖家付运费,买家则没有获赔权,除非符合赔偿第二条价值损失。

  案例2 工艺藏品快递中损坏 保价一万多 只赔一千五

  “通过快递给客户寄了一件工艺收藏品,没想到物品送到后发生损坏,售后给我的赔偿却不按保价单算,真气人。”9月14日和18日,大唐西市商户贾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投诉,称自己今年6月8日用德邦物流给上海一客户寄了一个宫廷酒勺,因为该酒勺较为昂贵,寄的时候,贾先生专门保价12500元,“6月15日客户收到时发现勺子有损坏,我赶紧向西安劳动路的售后点反映,可交涉多次后,对方只给赔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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