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派出所的民警,这真是知法犯法,而且见过了那么吸毒人员的惨状,还毅然的加入了这条不归路,真不知道脑子里面是怎么考虑的!
女民警吸毒寻刺激被抓:
怀化一女警王某因非法持有毒品,近日,被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王某现年36岁,原洪江区公安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并不差,但为寻求刺激,染上了吸毒。”洪江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介绍。
2014年1月17日中午,王某在洪江区一家酒店内,花了5000块钱,以每克冰毒200元、每颗麻古50元的价格,从周某(已被捕)手中购买毒品27.1克,存放在自己的办公室抽屉内,以供自己吸食。
1月20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从王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出疑似冰毒白色晶体20.02克、麻古红色颗粒物5.69克(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以及吸管、锡纸等吸毒工具。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于是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王某立案侦查。次日,王某被刑事拘留。
因吸毒被抓后被判刑吗?
1、单纯性的吸毒本身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2、存货不能太多,太多了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