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向居委会求助。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一旦男方有家庭暴力发生,切记不要忍气吞声,担心“家丑外扬”,应及时向外求助。 居委会虽然是民间自治组织,但其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居委会成员往往是有爱心、待人热心、为人诚心的长者,一般对于夫妻之间纠纷的调解具有相当的经验,同时,介入家庭纠纷处理后,对于弱者取证也是一个保障。
三、及时就医。
及时就医,一方面时是利于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就医时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对方施暴的证据。可用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也是对己有利的证据。因此,务必及时就医。
四、条件允许尽量分居。
另住他处,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利于今后离婚获得法院支持。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暴力的受伤害事件,俗话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样也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五、尽量不要激化矛盾。
如关门的声音大、一两句风凉话就怒火中烧。对于弱者即通常为女方而言,不要一味地放任自己的脾气,这倒不是要处处忍让对方,而是一旦火上浇油,处于不利地位或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因此,“小不忍则乱大谋”,退一步,不要有意激化矛盾,尽量避其锋芒,是女方理智的作法。
六、不要有过激行为。
有些人在长期的家庭暴力的压抑下,会作出杀人、杀夫来报复等过激行为。这样会造成更大的对双方及双方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杀人(伤人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理智的行为就是利于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