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县志》记载,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礼记》中“寡妇不夜哭”的教条,经常在夜间大哭大闹,搞得四邻不安。夫家无奈,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随即提出条件,只要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就拉倒,否则,继续闹腾。于是,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
第五招,通奸偷人,找野汉子聊解饥渴。
寡妇偷汉子,在古代为人所不耻,有些像今天的花边新闻一样,经常被好事者记载于文字。《清稗类钞》里有这样一件事:秀才赵蓉江受聘到东城寡妇陆氏家教书。
一天晚上,赵蓉江正在读书,陆氏敲门说:“先生一个人睡很孤独,今晚风月很好,就让我为你陪睡吧”。先不论陆氏的行为是否道德,但她表现出一名正常女性对性的渴求,这正是当时多数寡妇强烈性需求的有力见证。
像《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和潘巧云等人,有老公还去偷汉子,与寡妇偷汉子有着本质区别。赵炎认为,前者应该归为淫荡,受到谴责;后者实出于无奈,应该得到宽容。
古代的寡妇可以再嫁人吗?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