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原市局光明派出所辖区的茶社等娱乐场所呈增多趋势,由此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也在大量增加,并且疑难案件较多。面对这个突出问题,光明派出所经过认真研究,并报请开原市公安局党委同意,决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茶社的治安管理力度:
一是所有茶社营业时间一律不超过24时,唱歌时间一律不得超过23时。并且唱歌时应将大门关闭,不能影响居民休息。
二是所有茶社必须保证24小时开启视频监控,保证视频监控的安装角度、数量、保留时间、视频效果符合公安机关的要求。
三是所有茶社工作人员一律统一着装,如茶社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所有茶社一律不得提供与“黄、赌、毒”相关的服务。
为将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光明派出所于2014年6月4日召开全体茶社业主大会,并在会上签订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