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传媒网讯(通讯员 杜方)拿到数目不菲的征地补偿款后,56岁的沈北新城子农民李桂香,每个月还能领到近600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
她的儿子,同为被征地农民的吴玉吉则“退保障,转保险”,直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养老待遇。
“(参保)费用区里给出大头,自己拿小头,有了这份保障,生活一下子有底了。”吴玉吉告诉记者。
6月26日,记者从沈北新区了解到,今年该区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同时,加大民生投入,创新社会保险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养老、医保、低保等待遇水平。
在全市率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沈北整合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将五大保险管理单位归口合并,成立了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五大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的政策咨询和经办业务,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
“这在全市还是首创。”沈北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合后,新中心政出一门、政事分开、权责明晰,又实现了科学管理、资源共享、高效便民。
沈北率先在全市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保障转保险工作,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全部纳入市级统筹,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发放。
今年沈北计划将全部被征地农民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对于没有达到退养年龄的被征地农民继续实行退保障转保险,对到达或超过退养年龄的则纳入市级统筹。
截至今年5月底,沈北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人数达到了10499人,财政投入资金3.86亿元。
大病特困患者享救助
在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的同时,沈北正在引导他们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以上两项工作的开展将使被征地农民的统筹级次逐步提高到市级水平,从而实现被征地农民在养老、医疗方面均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沈北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沈北新区常住农村人口16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筹资标准达到人均400元,其中个人自付80元,省市区各级财政承担320元。
在坚持普惠的同时,还要兼顾家庭特殊困难人群。道义街道参合农民缪树森患上了重病,在医院抢救住院治疗80余天,花费医疗费34万元。按照新农合医保政策,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是12万元。沈北新区首创“政府专题会议”制度,针对特殊困难群众专事专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有政策基础上,为缪树森提供了5万元救助,先帮助其渡过难关,再实施两次救助报销。今年,这项制度继续发挥作用,为两名特困患者提供救助。
低保标准提高10%
今年,沈北新区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并提高10%,对低保对象中未成年人按低保标准上浮20%,对实现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继续给予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开始实行城乡低保供暖救助一体化;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自付部分两次救助报销比例再提高20%。
对成功初始创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高校毕业生等分别给予每人4000元、24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沈北新区表示,区财政将每年用于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其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到2017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沈北新区,工夫下在“土地流转后”,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