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民间传说追源。主要有“汉文化驱邪避灾说”和“狩猎游牧民族征服说”。驱邪避灾说。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个人认为,这是汉族文化的民间观点。
游牧征服说。闹房在北方出现,而且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这种观点,已经脱离了闹洞房的本意,可能是蒙满游牧民族文化兼容汉文化后对此习俗而采取的演绎观点。
闹洞房大多与性启蒙有关 皇帝也逃不掉被戏弄
从汉朝以后,有关闹房的记载不绝于史。晋人葛洪的《抱朴子·疾谬篇》云:“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戚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戮,不可忍论。或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茜,不知限制,至有伤于流血矮折支体者……今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竟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晋承汉俗,两朝闹房内容大致相同。南北朝时。闹房习俗流行更广。《北史·文宣皇后传》载:北齐文宣皇帝高洋,娶段韶的妹妹做昭仪。段韶妻子元氏,即段昭仪的嫂子,闹房时戏侮高洋,高洋极为恼怒。但因是新婚闹房,不好当场发作,便私下对段韶说:我会把你媳妇杀了。段韶妻子元氏听说后,吓得只好躲到皇太后家里,一直到高洋死去。闹房闹得连皇帝也逃不掉被戏侮的处垅,真可谓是天下同“闹”了。
隋唐时期,闹房的风俗继续在民间流行。唐人段成式的《酉阳杂姐》一书中有“弄新妇”之文。宋朝司马光定《书仪》,朱熹尊崇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婚嫁礼俗,对民间婚俗产生很大影响。然而,闹房习俗并没有因此而遭到削弱,反而传播得更加普遍。只是闹房活动趋向文明化,过分行为有些减少。庄季裕在《鸡肋篇》里记叙吴郡娶妇情形,谈及闹房戏妇时写道:“如民家女子,不用大盖,放人纵亲,处子则坐于榻上,再适者坐于榻前,其观者称欢美好。虽男子怜抚之,亦喜。而不以为非也。”明清时民间闹房,声势更胜于前代。有的新妇为了避免被抚弄的尴尬,衣服鞋袜等婚庆用品事先都用线缝死,使闹房人无法触摸自身。江南则盛行在新婚之夜,用酒将新郎灌醉。有的苛刻为难新娘,有的用放爆竹吓唬新娘,等等。一般不闹到下半夜不会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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