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Tehelka)杂志的记者还使用偷拍的手法,记录了德里警方对强奸案的态度,在这些执法者看来强奸案多数是因为“女人不小心”,而非“男人的责任”。来自德里的警察局长尼拉吉·库马尔(Neeraj Kumar)说:“妇女们不应晚上出门”。而更多的警察则表示:“任何与时尚、穿着、拥有男朋友、泡吧、喝酒、与男人一同工作都有可能是强奸案发生的主要动机”。
不仅执法者的态度如此,许多强奸案的处理更是超出法治国家的想象:印度警方曾强迫一名强奸犯与受害女性举行了婚礼。女主人公是一名19岁的少女。她在参加邻居婚礼时,遭到当地执政党社会民主党的工作人员宋卡的强奸。在事发几个小时后,这对“新人”就在警察局里举行了婚礼。这样的处理方式连附近的邻居和双方的亲戚都称赞有加。但强奸犯宋卡还心有不甘地说:“我本来不想娶她,她是个文盲村姑,我是硕士,但警察威胁我娶她,否则就要坐牢。”
更令人吃惊的是印度很多地区对性侵害受害者采取的医疗检查方式。人权观察组织(H.R.W)指出,印度很多地区还在采取最古老的、令人耻辱的法庭程序,其中就有 “两指测试。”来辨别女子是处女或是有性交习惯。根据2012年的报告,如果医生、警方和法官未能发现挣扎痕迹或处女膜受损的证据,那么受害者就会被认为是“放纵”和“不道德的女人”,施暴者就能因此推脱罪责。
法治无力表现二:效率低下,待审案件堆积如山,使得受害者报案无果
虽然强奸案的数量在不断上升,但来自印度国家犯罪记录局的统计却显示印度的强奸案定罪率已经从1971年的46%降到了2012年的26%。
而造成低定罪率原因之一就是印度司法体系陈旧,案审判程序冗长,效率十分低下,一起强奸案从取证到最后宣判少则半年,多则十几年。不要说强奸,就是像谋杀这样的重案有时候需要等15年才能处理,而交通事故案有时需要等待30年之久。到2010年底为止,印度有3100万个案件等待判决,若按现在的审案速度,把这些案件审完需要320年。
另一方面,印度施行的《印度证据法》、《印度刑法典》还无法为强奸案受害人提供公正的法律程序。根据这些老旧的法条,在很多强奸案中都要求受害人举出有效地证据,才能最终将施暴人定罪,而这些对受害人来说都是极不公平的。
除了执法者的不作为和司法体系的低效,还有个不能忽略的细节是,此次巴士轮奸案,印度当地律师协会甚至声明不为被告提供辩护,舆论压力竟迫使最基本的法治要素和职业道德被人为扭曲。强奸案折射出的印度另一面,正是法治不昌引发的连环恶果。
此外,面对印度坚若磐石的传统,民主也应对乏力
种姓横行,使得民主也难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垄断
最讽刺的是印度女权如此低落,强奸案件横行,但相比其它国家,国家最精英阶层却盛产女领袖。例如昔日的印度铁娘子甘地夫人巾帼不让须眉;现任国大党领袖索尼娅·甘地不但是女流,还是外族;印度国会议员也有不少女性精英,一律雍容华贵。单看上层结构,实在难以想象基层妇女的惨况。其实,这两极的妇女有其共生关系。表面上,印度政府也尊重女权,2009年起,更在地方治理中定下了男女议员的1:1比例。但实际上,能够参与政治的印度女性绝大多数来自高种姓家族,她们既有家族背景,易被提名,又较容易得到女性选票,就成了政坛贵族。
历史学家帕特里克·佛兰奇(Patrick French)也指出,印度议会10名女议员中有7名是靠家族关系才被选上的。印度议会年纪在40岁以下的议员有三分之二都是来自政治家族的“世袭议员”。在其他国家好的出身最多只能帮政客一把,而在印度却可以让政客平步青云。
对此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刘筱红与其学生曾做了颇有参考价值的研究。他们认为:既然印度女性精英的权力来源多来自种姓,就不大可能改革传统,否则她们的地位同样会失去。
更过分的是,有劣迹者似乎也不影响其事业发展。印度民主改革协会的调查发现,过去5年至少有20名曾被指控犯下强暴罪的男子参加选举,准备参政,其中不少人还顺利当选。
从这些荒谬的现象就可以发现,由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在印度的民主中,女性的确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她们很难将自己的选票转化为对自己权利的保障。
印度强奸案频发是多方面因素如文化、法治等综合作用的结果,文化上歧视女性、法治不完备、民主制度面对传统时的无力,这些现象的存在,最终才使得强奸案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