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42%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且很少有用人单位因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被处罚。因此,若想最低工资标准在各地真正落地,尚需工资立法兜底。首先,应尽早出台《工资条例》,把“调低限高”作为核心内容,既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要限制垄断企业高工资,不断消除行业差别和分配不公。同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兼顾企业利益,使企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不向员工转嫁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