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是禁止时速低于70公里每小时的机动车上高速的,而行人更是明文禁止在高速上通行!但是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真的想将这件事情落实,还是有很大的实行难处,所以每年都会有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坠命!
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需要负责任吗?
根据现行法律,司机就算无过错,也有责任,但如果证明过错在行人,那么,司机的责任很轻,基本就是保险公司赔钱。
出事故后,首先,司机要尽到抢救义务,所谓抢救义务,就是指,因为该事故的发生,和司机的驾车行为有关,所以,司机在此时,有抢救义务(公里上的其他车辆没有这个义务),不履行抢救义务,也是一种过错,当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尽这个义务,所以,打个110,120,也算是在抢救,如果你身上没钱,当然也无需垫付抢救费。
一定不能驾车离开,交通肇事逃逸,全责。
开庭的时候,建议向法庭申请,将高速公路管理方,增加为第三被告,司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第二被告,公里管理方第三被告,因为,公路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导致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方也有责任。
高速上撞死行人赔偿案例:
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突然窜出个人来,周某驾驶的小车避无可避。可怕的巨响过后,行人死了!周某懵了!虽然交警认定行人全责,随之而来的官司周某必须面对。昨天,周某在电话里详细叙述了事发经过,仍觉死者的行为疑点重重。
这地方咋会冒出人来
惨剧发生在沪宁高速公路262公里处。周某说,今年10月5日下午3时许,他驾小车从常州沿沪宁高速公路行至此处时,超过了右侧车道上的一辆高大的大客车。就在视野变开阔的瞬间,一个人影突然从大客的车头前冒了出来!他本能地踩下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嘣”的一声巨响,人重重地砸在右车头和挡风玻璃上,飞了出去。
“我记得当时看到了血,接着脑子一片空白,好像都忘了还握着方向盘。只有一个问题反复闪现‘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人冒出来’?”周某在电话里费劲地表述事发瞬间的情境。
面目全非的车在离事发点20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下了车我就往回跑,一边电话报警一边使劲地跑。”年轻的周某是常州一家公司的驾驶员,开车3年从未出过交通事故。但他马上看到了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一个男子悲伤地蹲在路边,上身赤裸。旁边躺着个血“人”,身上盖着男子的上衣,遮住了头。他意识到人已经死了。还发现不远处的紧急停靠带上停着辆小车,车门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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