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老者,过七十,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若过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听。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若太老,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越毗尼。(《僧祗》)
2.具丈夫身,有坚强意志,能吃苦耐劳。
欲新出家者,先说苦事:谓一食、一住、一眠、少饮食、多学问,言能不?答:可者。方得受之。(《僧祗》)
3.父母允许。
若有来求出家者,应先问父母许已,方与出家。若不先问与出家者,得越法罪。(《出家》)
4.没有犯边罪。
曾受佛戒已(含白衣五戒八戒在内),于淫杀盗妄四重戒中,随犯一戒,即漂弃佛海边外,故名边罪。
5.出家的动机纯正(非是贼心入道)。
为衣食利养混入僧团,盗听大僧说戒、羯磨、同僧法事,受人恭敬利养礼拜,名为贼住。
6.志性坚定,信仰明确。
曾为外道来受具戒,后复入外道,今又重来出家受戒,此人志性不定,名为破内外道。非佛法器,佛不许度。
7.没有债务在身(非负债人)。
有负债人逃避债主而出家,乞食为财主捉;财主嗔恚言,沙门释子尽是负债人。不得度负债人出家。(《四分》)
8.不是承担社会重任的官职人员(非官人)。
不应度大臣出家,见来求请应须诘问,汝非王臣不,若不诘问与出家者,越法。若外国人来,无人委识,应与出家。(《杂事》)
9.身体健康。
病者,癣疥,黄烂,癞病,痈痤,痔病,不禁,黄病,疟疾,謦咳消尽,癫狂,热病,风肿,水肿,腹肿,乃至服药未得平复,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僧祇》)
10.四肢齐全,五官端正。
手足不健全、聋、哑、盲、跛、曲腰、侏儒、极丑等不能出家。
可见,古代出家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只有达到标准才能出家,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犯了法出家当和尚就能免被法律处罚的说法也真心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