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日本北海道大雪,万名游客滞留机场,随后有日媒爆出中国游客“大闹机场”。当事人称航班滞留期间的费用机场概不负责,并且还让当天的航班先飞于是引发不满。那么航班延误停飞的滞留费用究竟该由谁来付?航班延误又有有哪些情况呢?
航班延误停飞的滞留费用谁来付?
十年间,中国客运航班正常率从80%以上跌至68.33%,由航班延误衍生的候机楼暴力、空闹、赔偿等罗生门事件屡屡发生,民航业客运矛盾亟待化解。
为解决争端、明确权责,交通运输部21日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自明年起施行。规定明确,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的,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三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提供食宿服务……给延误处置和旅客维权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天气、空管等延误原因由谁界定、发布?大面积延误引发的食宿需求骤增,机场周边配套是否能hold住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食宿费用自理”惹争议 谁来界定延误原因?
7月20日,截至当晚20时北京暴雨致237架次航班取消;7月12日8时起,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遭遇强降雨袭击,80个航班延误,9000名旅客滞留……
恶劣天气已成为我国航班延误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201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68.33%,为近十年最低。其中,航空公司原因占19.1%,空管原因占30.68%,天气原因占29.53%,其他占到20.69%。
按此推算,明年起,起码六成以上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都要旅客自行承担食宿费用。
依据新规,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航班发生备降这三种情况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此举有无先例可循?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告诉记者,由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不承担赔偿是国际惯例。然而,不承担费用不应当降低服务标准,而如何规范航企后续服务、谁来监督管理……新规并没有体现。“从某种程度来说,加重了旅客出行成本,降低了航企的运营负担、扩大了其权益”。
“到底是不是天气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延误,普通旅客怎么判断?”微博网友@等待清清表示不解,从互动数来看,不少网民有着相同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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