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淮称,第三方信息发布在国内航空业是空缺的,都是机场、航空企业在自说自话,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尽快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投诉机制、监管机制和第三方调解机制。
资料图:预计距离飞机快降落时,工作人员开始将食物装入送餐车,进入停机坪等待舱门打开,将飞机餐送入机舱中。图为还没有配送出去的食物都放在冷藏室。 王东明 摄
“不可抗因素”致延误 旅客和航企可否协商解决?
如果仅用“有无责任”来衡量,由天气、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延误,航空公司和旅客都是无责的。这种被动延误,利益损害的哪一方来买单都不太“平衡”,能不能协商解决呢?
微博网友@刘海天爱打羽毛球就直言:“这种事该是航空公司决定,或者是乘客和航空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实在不好‘一刀切’。”
“遇到过一次滞留机场的情况,当时是航空公司全部解决了食宿”,喜欢旅游的刘雨对记者表示,但政策落实后,协商还管用吗?企业都是逐利的,规定了不用陪,旅客再去协商的空间就非常小了。
张起淮担心这将引发航空企业间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有航企已经宣布,在政策落实后仍会补偿因天气延误产生的旅客食宿费用。
记者注意到,隐性出行成本的增加,会让旅客更多的想要“防患于未然”,刘雨猜测,一定有保险公司从中找到商机,卖类似无理由保险的产品。
“这绝非无稽之谈”,张起淮坦言,为防范资金损失,旅客一定会购买额外的保险,不排除保险公司借机推出相应产品的可能。
延误超3小时可下机 实际操作有哪些难度?
家住北京的小李经常往返香港看望男友,她向记者讲述了一次“苦等”起飞的经历:当时在北京首都机场停机坪滞留了10个小时,机舱广播里一会儿说准备起飞,一会儿说还要延迟,站着坐着都难受,抗议多次才获准在登机通道里走动下。
根据新规,旅客在机舱内的“苦等”有了期限: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规定还明确了动态信息播报的“时间表”。发生停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谈及政策落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航人士向记者流露了为难之情,“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考虑安全、技术、起飞时间不确定等多重因素,实际很难说超3小时就让旅客返回候机室”。
大面积延误致食宿需求骤增 机场配套hold得住吗?
由于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天气原因最容易导致航班的大面积延误和取消,考验机场及周边配套设施的承压能力,能否hold得住就看平时下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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