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说一下凌迟处死这件事,光看这个名字就感觉到一股恐怖的气息了!想出这种刑罚的人,真的是太可怕了!在现在这种文明的社会中,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刑罚的残忍程度!
明朝凌迟处死妃子是谁?
相传名为曹洛莹,美貌过人。嘉靖十五年册为端妃, 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宫变"时遭到诬陷,被方皇后凌迟处死。曹端妃因此成为史上遭受最惨酷刑罚的妃子。
公元1542年10月,在寒冷的北京城中,明世宗朱厚熜下令将最宠爱的妃子曹端妃凌迟处死。究竟曹端妃犯了什么罪,明世宗要用最残酷的刑法处死她。明世宗朱厚熜的嫔妃虽然多,但是他始终最宠爱曹端妃。因为曹端妃过于受到明世宗的宠爱,这难免会引起后宫其他妃嫔的嫉妒。没想到的是,后宫嫔妃的嫉妒竟然会给曹端妃带来一场杀身之祸。
公元1542年10月21日,明世宗和往常一样来到曹端妃宫中过夜。此时,宫中十几名宫女聚集在一起悄悄地密谋一件事情。为首的宫女杨金英对其他宫女说到,现在就动手,总比死在他手里强。随后,杨金英和一名叫苏川药的宫女来到了曹端妃床前。此时,曹端妃和明世宗已经进入深度睡眠,杨金英趁机将绳索套在明世宗脖子上。周围的宫人听到动静之后,立马给方皇后报告曹端妃宫中有异常情况。方皇后赶来之后,将杨金英等人抓了起来,曹端妃看到这一情况之后吓得面如枯槁。
在明世宗眼中,这就是一件弑君案件,方皇后为了除掉曹端妃,她便下懿旨用严刑峻法审讯杨金英等人。在严酷刑罚之下,杨金英对众人说的那句弑君的话,变成了曹端妃的话。这时,曹端妃百口莫辩只能等待皇帝的处置。随后,在方皇后示意下,决定将曹端妃凌迟处死。于是,年轻貌美的曹端妃就这样平白无故的被处死了。
凌迟处死一共要割多少刀?
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来揭秘吧据悉犯人若未割满所规定的刀数就断气了,刽子手也要受罚。
在古典小说中,往往亦可看到“处以极刑”的说法。所谓“极刑”,就是指“陵迟”,一般都写作“凌迟”。陵迟,原指山陵的斜坡,有逐渐低下去的意思。转用于死刑,即是在执行时,把死囚身上的肉零刀碎割,使受刑者慢慢地死去,以加重其痛苦。这是我国古代酷刑的一种,俗称为“剐”,民间也叫作“千刀万剐”。
凌迟始于何时,说法不一,通常认为始于五代。元、明、清均将凌迟列入正条。这种极为残忍的死刑,常用以处治“大逆”及“逆伦”等罪犯。《大明律·刑律》就明确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恶逆”之罪,如子杀父、妻杀夫、奴仆杀主人等一类的罪犯,也多处以凌迟。
历代对于凌迟的具体行刑方法,不尽相同。《宋史·刑法制》称:“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及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抉,割断;吭,咽喉。沈家本《刑律分考》卷二引王明德语:“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