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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第一人后悔,以房养老的可行性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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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概念推出之时,就被广大网友热喷!很多人都在质疑,辛苦一辈子买下的房子,养老完毕后再把房子归还政府,这算盘打的太响了!当然政策推出后,总会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看一下!

  对于社区的工作,钟大爷虽有牢骚,但是他并未打算撕毁与社区的协议,“我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本来就过惯了(苦日子)。”
 
  社区有说法

  生活大有改善 每月1000多元足够开销
以房养老第一人后悔,以房养老的可行性高吗?
 
  在社区管理者概念中,还没有把照顾钟大爷当做“以房养老”的尝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马波说,钟大爷是一个特殊的案例,“他是孤老,年龄很大,很多政策也不清楚,2012年开始拆迁的时候,先是委托我们帮忙办理相关事宜,后头才说把房子交给我们,我们来给他养老。”
 
  在马波看来,签订协议之后,钟大爷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可能是性格使然,他平时很少跟人打交道,平时生病都是社区帮忙照顾。”由于钟大爷行动不便,他的住房赔偿、“公改私”等手续,也是委托社区办的。签遗赠扶养协议的事,也是在那时就说好的。
 
  “现在他生活得还是不错了嘛,他住那个地方,每个月900块钱,他不想搬了。”马波说,社区之前为其争取到廉租房,但是钟大爷没有接受;后又动员其在新房建成后入住新房,钟大爷同样表示“不喜欢电梯公寓”,社区因此一直为其租房居住,“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养老金,足够他日常开销。”
 
  新房建成出租 我们会给他补贴费用
 
  社区为钟大爷做了专账,在记者看到的2013年账本上,记录有钟大爷的两笔收入,一笔是60000余元的拆迁补偿安置费,一笔是20000元的奖励,总计80000余元。支出主要有三项,分别是15000元的搬家及添置生活用品费、10000多元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7000元房屋租金。余下40000多元。
 
  马波介绍,账本会接受审计和监督,“他有时候也会找理由来要钱,比如买了衣服来报销,我们也会给他,但是理由不充分,我们怕他乱用,就没有给他。”马波说,钟大爷曾经以1960年欠人300多元,现在要还30000多元为由要支取,社区也没有给他。
 
  “现在新房子还没有建成,建成之后我们也计划租出去,每个月可能有1000多元收入,我们会给他贴补费用。”马波说,“虽然现在还有结余,但是如果遇见生病住院,虽然有医保,自费还是要一部分;还有他去世后,还涉及部分安葬费,这点钱肯定不够用。”马波表示,根据协议,如果钱不够,社区将垫付,“将来收取的房租,可能会贴补这一块。”至于老人去世后房子该如何办,马波表示,这要到时候再看。
 
  专家说法

  协议为“遗赠扶养”合法有效
以房养老第一人后悔,以房养老的可行性高吗?
 
  四川大学教授王建平表示,钟大爷和社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经过公证人员公证,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王建平表示,遗赠扶养协议一般是老人同自己的亲属或者邻居签订,与单位、组织签订较少,但是社区仍是合法的组织,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遗赠扶养协议一般规定要照看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等义务,若受托方没有履行义务,则应通过协商处理。
 
  “以房养老”是生意社区最好别搞
 
  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说,以房养老是一门“生意”,“它是金融机构做的生意,是让有提高养老质量需求的居民,将自有住房反向抵押给金融机构,按时领取养老金。”胡光伟强调,以房养老是养老的补充,不能是唯一的模式。
 
  胡光伟表示,既然是一门“生意”,社区就不应该参与进来,“社区只是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钱,面对老百姓的养老压力,可能无法兑现承诺,国家也无相关管理规定,对双方来说都没有保障。”
 
  以房养老的可行性高吗?
 
  连日来,记者对金融机构、老龄委和一些杭州市民进行了采访,了解到“以房养老”在浙江的推进并不顺利,银行这方面的业务也非常少,多数老人不愿意接受这一养老形式。
 
  A

  银行

  “一二十年内没法推广”
 
  早在2006年5月初,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就在全省最早提出了“以房养老”概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宣传部副部长的周波对记者说,“以房养老”概念来自西方,他们当时抛出这个想法,是想为未来的养老方式提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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