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的一系列暴政激起了人民强烈的反抗,秦末农民战争不但推翻了秦王朝,而且教训了新王朝的统治者。威名显赫的汉武帝死后,虽然殉葬了大批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但他的几千名妃妾宫女毕竟全部保住了性命。随着人民的反抗和社会的进步,从汉朝到元朝,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强制妇女殉葬作为一种制度,已不复存在。
到了明朝
尽管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以妇女殉葬的作法,却一度死灰复燃。朱元璋在世时即首开恶例。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他的次子秦王朱樉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后,共有46名妃嫔、宫女陪葬孝陵,其中十几名侍寝宫女全部生殉。1424年明成祖死后,殉葬宫妃多达三十余人。此后的仁宗、宣宗也各以五妃、十妃殉葬。除皇帝外,诸王也间或用人殉葬。最突出的例子是正统四年(1439年),周王朱有死后,因周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同日自绝殉身。直到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危时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才算最终废止了宫妃殉葬制度。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有一段记载为我们再现了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其中有个朝鲜选献的韩妃,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真是惨绝人寰!
清朝
17世纪代明而起的满洲贵族入关前仍实行人祭、人殉制。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生母大妃纳喇氏,就是在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后与另外两名庶妃一起被逼殉而死去的。但入关统治全国后,这种做法即被废除。严格地说,自明英宗以后中国就不再有帝王用妃妾殉葬的制度。